| 3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辽宁沿海经济带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突出沿海经济带自身发展特点,进一步明确政府优惠政策,强化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产业布局、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重要事项的规定给予了一致肯定。高尖端产业有望享优先权
辽宁沿海经济带内发展有望比普通经济区更有优势,大型产业项目将享有更大的优惠。
按照草案二次审议稿要求,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将优先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列入省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可以优先申报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款项目的国家规划,对符合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优先列入省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这些享有优先权的产业将包括先进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为重点的高技术产业,以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商贸流通、旅游等产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等。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管委会聘用高层次人才时,有望获得更宽松的政策。
草案二次审议稿指出,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设立的管委会,为所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管委会和职能机构的管理权限仍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在引进、使用、培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方面,重点区域管委会引进的人员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以及编制的限制,可以按照人员的工作经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审批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繁琐的行政审批,阻碍了企业“走出去”和“走进来”的步伐。要解除这种制度性障碍,行政效率是关键,效率的高低决定着对企业吸引力的大小。
为此,沿海经济带各市人民政府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沿海经济带各市人民政府对重点区域行政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理、跟踪服务制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办理;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另行核实相关情况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补正的意见。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沿海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土地使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环境友好型建设,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等方面的内容。
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评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土地用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