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在线咨询QQ1297460586电话0429-6695014  在线咨询QQ1297460586电话0429-6695014  24小时在线咨询QQ1297460586电话0429-6695014
投资环境
 产业导向
 比较优势
 交通条件
 运营成本
 基础设施
优惠政策
投资程序
联系方式
 
招商引资
当前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绥中滨海经济区公开招聘委托招商代理人办法 2009-8-9 20:26:16 | 访问次数:1298

       绥中滨海经济区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西部起点,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一期开发37.88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4.8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高新技术、旅游地产和先进装备制造。
      绥中滨海经济区是辽宁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已于2009年7月1日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是东北振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10月25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将绥中滨海经济区建设方向定位为“海岸中关村、生态新城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力度引进北京中关村企业入驻,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为进一步加大绥中滨海经济区针对北京中关村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能多渠道、多途径进行招商引资,提高利用外来投资效率,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招商代理人。
一、应聘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勇于开拓进取,团结协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所招聘或相关职位工作3年以上。


    3、熟悉绥中滨海经济区的投资环境和项目的经济技术条件,具备较好信誉和较强的招商能力、组织能力并能履行委托代理招商人职责的各界人士。
    4、熟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北京中关村企业资源、资质较好的国(境)内外个人或组织机构。
    二、招商代理人的职责
    1、了解绥中滨海经济区基本情况,熟悉招商项目要求及相关政策。
    2、主动向外来投资者介绍、宣传绥中滨海经济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优势产业和投资环境等;扩大绥中滨海经济区的影响力,积极与外来投资方联系,并接受外来投资方的咨询。
3、有针对性的筛选符合经济区入驻要求的企业,并安排好双方会见考察等相关事宜。
4、未经绥中滨海经济区同意,不得单方代表委托方与客商签订任何协议或作出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承诺),经招商委托人许可,协助招商委托人办理有关代理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资金投入等工作。
    5、定期向委托部门反馈有关代理招商工作的情况和进度。
    6、组织外来投资方与招商委托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7、对接受委托的项目有关数据等重要资料予以保密,不得随意向其他人员泄露。同时,我区也将针对招商代理人的个人信息及招商工作过程予以负责式管理。
    三、委托招商代理人佣金的原则、比例及兑付办法
1、招商委托方每月暂定支付招商代理人人民币2000元作为底薪,于签定委托协议后三个月支付。
2、底薪兑付条件:招商代理人在签订委托协议后每月需提供不少于2家具有价值的中关村企业的投资信息,方可支付底薪。
3、薪金的比例及兑付: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的中关村企业项目落户绥中滨海经济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及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其一次性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10000万元的中关村企业项目落户绥中滨海经济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及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其一次性奖励。(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
4、薪金兑付办法:招商代理人洽谈成功的委托代理招商项目的第一批资金到位且项目开工后,先支付其实际到位资金额应获薪金的30%,待该项目竣工投产后,再支付薪金剩余部分。
    5、兑付薪金的程序:
    (1)委托代理招商项目洽谈成功,投资资金到位后, 由招商代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者先填写《申领薪金申请表》报招商局,并随表提供以下材料:
    ①委托代理招商协议(原件);
    ②委托代理招商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③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实际进资的验资证明;
    ④由项目业主出具的所进资已经形成固定资产的证明。
   (2)委托代理招商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在接到《申领薪金申请表》后,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意见报经济区管委会批准。
   (3)经管委会批准后,10天内由滨海经济区财政将薪金拨到委托代理招商主管部门的专户,委托代理招商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该款兑付给招商代理人。
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挪用或截留、侵占委托招商佣金的人员或单位,提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招商代理人应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从事代理招商活动,不得超越或违背受委托的权限,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四、报名其他事宜
报名期限为15天,自2009年7月28日至8月13日下午5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任职经历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版,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绥中滨海经济区公开招聘招商代理人报名表》1份,并附个人工作证明材料。将以上相关材料发送到电子信箱或者邮寄。
 1、报名及邮寄地址:辽宁绥中滨海经济区招商局
2、邮编:125205
3、咨询电话:(0429)6697002 传真:0429-6697003
4、电子信箱:bhzsj0429@163.com
5、联系人:付伟江   
6、相关资料请登录http://www.szbhjjq.gov.cn 查询

upload/2009/08/2009080920442023254.doc

首 页   滨海经济区概况  招商引资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视频介绍   图片锦集   企业之窗   联系我们
地 址:中国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电 话:0429-6585555  
 传 真:0429-6695009    邮 编:125205     网址:www.szbhjjq.gov.cn
技术支持:盘古网络    版权所有:辽宁绥中滨海经济区   辽ICP备09005495号  网站后台管理